玩命!桐乡17岁少年骑自行车飙车,结果……
8月21日凌晨2点左右,
桐乡17岁少年金逸(化名)骑着自行车,
与一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朋友,
在崇福镇青阳路上
来了一场“速度竞赛”。
结果,
却发生了意外……
(△点击观看视频)
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
从视频中可以看到,
金逸骑的是一辆普通自行车,
为了赶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,
他双脚踏得飞快。
突然,自行车失去控制,
直接撞向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,
他整个人也“翻”在了汽车后挡风玻璃上……
该起事故造成金逸受伤,
自行车和汽车不同程度受损。
(△被撞的汽车)
事后,交警找到金逸,
对其进行了批评训诫。
“尽管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,
但飙车行为的危害一点不比机动车小。”
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崇福中队副中队长
张晓杰说,
金逸这样的行为
不仅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,
还危害他人及公共安全。
(△受伤的金逸)
记者从交警大队了解到,
在日常执勤过程中,
骑着自行车飙车的行为并不少见,
特别是中学生
骑着自行车比赛的现象尤为多见。
此前,
全国多地还发生过
学生骑自行车飙车致死的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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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,
交警部门提醒学校和家长,
多向孩子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,
对孩子们骑车比赛等危险行为
及时进行矫正,避免悲剧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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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常识之骑自行车
1、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;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。
2、要在非机动车车道内按秩序行驶,严禁驶入机动车道。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,应尽量靠右边行驶,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,不要数车并行,不要逆向行驶。
3、骑车至路口时,要主动让机动车先行。遇红灯停止信号时,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。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。
4、骑车转弯时,要伸手示意。如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;同时要选择前后方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,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,争道抢行。
5、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,要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;在不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、行人的正常通行。
6、骑自行车载物,长度不要超过车身,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,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。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。
7、骑自行车时不要在道路上互相追逐、曲折竞驶、扶身并行。
8、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;雨、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,不要一手扶把,一手撑伞骑车,撑伞时,要下车推行。
部分内容来源丨山东交警
记者丨吴卓尔
编辑丨吕嘉阳
责编丨徐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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